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重新成立于2023年4月26日,是由全市倡导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与从事合同管理、并在该领域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单位和个人、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市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,是经永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本会依照协会章程,倡导企业诚信文化,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,坚持不懈的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活动,做好年度的市级守重公示活动。坚持“科学办会、民主办会、依法办会”的原则,不断加强和改进协会自身建设,增强会员凝聚力,扩大行业影响力和提高社会公信力,夯实协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。同时充分发挥协会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,及时把党和政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到每个会员企业,建立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联系机制,反映会员诉求,为会员单位创造内和外顺的发展环境,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倡导企业诚信经营,打造守信服务平台,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、人员培训、信息咨询、技术交流服务是协会职责。协会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创新服务模式,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诚实、守信活动,规范企业市场行为,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进一步扩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活动的参与面,更好地为社会和会员企业发展服务。
协会宗旨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;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,扩大永州企业的竞争力;参与、推动永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,为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,为繁荣经济做出贡献。
主要任务
(一)宣传党和国家及永州市有关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;
(二)组织学习和宣传合同法律法规,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,增强企业运用法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;
(三)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报、推荐、评审、公示、宣传工作,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入、广泛地开展,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知名度,扩大其外向竞争能力;
(四)为企业提供市场经济信息,开展国内外合同管理的学术研究和交流,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;
(五)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诉求,协商有关职能部门给予优惠政策;
(六)开展各类专业培训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,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;(七)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报告,强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,建立会员企业信用记录,推进会员企业信用建设;
(八)承接上级党委、政府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它工作。